酒后家暴妻子还持刀追赶民警 男子涉袭警罪被批捕
□记者畅凯
本报讯日前,屯昌县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决定,以袭警罪对犯罪嫌疑人姜某某批准逮捕。该案是《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袭警罪以来(该罪名是2021年3月1日起实施)屯昌县首例涉嫌袭警罪的案件。
经查,4月23日,犯罪嫌疑人姜某某酒后实施家庭暴力用刀划伤其妻子吴某某背部,吴某某报警,民警着警服出警到现场,在处理吴某某与姜某某家庭纠纷时,姜某某因害怕民警抓自己便实施持刀与民警对峙、威胁民警、追赶民警等违法行为,在警察鸣3枪后才离开案发现场回家。随后,姜某某被民警依法传唤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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