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检察职能 守护绿水青山 2018年屯昌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纪实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2018年屯昌县检察院积极响应上级部署,主动适应发展新常态,立足检察职能,聚焦重点区域,开展生态领域公益诉讼专项工作,切实把保护辖区内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落实到司法办案上。
一年来,屯昌检察院公益诉讼案件共立案16件,其中国有财产保护领域1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13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2件。审查终结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7件,行政机关采纳回复17份,结案5件,5份正在履行期间。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追回违规发放补贴72.91万元。
■加强组织领导有序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屯昌检察院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切实做到“四个亲自”,即对属于本院管辖的公益诉讼案件,县检察院检察长亲自听取案情汇报、亲自安排相关职能部门办理、亲自参与案情研究讨论、亲自协调有关单位解决问题,分管民行业务的副检察长任主任检察官亲自负责检察院前5件公益诉讼的办理,确保公益诉讼工作有序开展。
据介绍,屯昌检察院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关于开展“增绿护蓝·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的方案》《关于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专项行动方案》及《关于开展“守护国土资源、建设美好家园”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以分管民事业务的副检察长为组长的专项领导小组,围绕重点领域,明确总体目标、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及工作要求等,进一步细化分工,落实责任,真正做到“五个到位”,即:组织领导到位、计划方案到位、人员落实到位、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聘请公益诉讼联络员扩宽线索来源
深挖案件,发现更多线索。屯昌检察院民行业务条线人员在以前自侦部门办理一宗玩忽职守案中挖掘发现,在2012年期间,屯昌绿之洲瓜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以不符合建设标准的低档型(不属于政府补贴的蔬菜大棚)冒充中高档型蔬菜大棚,并通过重复申领的方式领取大棚建设补贴款,非法套取的资金中仍有72.91万元未被追回。县农业局、财政局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追缴回涉案当事人程某阳非法套取的国家资金,致使国家利益受到损害。
该院在发现并受理该线索后,迅速开展公益诉讼的诉前检察工作并向县农业局和财政局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并最终成功追回72.91万元补贴款。
2018年8月,屯昌检察院聘请9名公益诉讼联络员,通过发挥各自特长,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努力挖掘身边群众反映强烈、涉及生态环境资源破坏、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破坏等方面的公益诉讼线索,联络员已向本院提供6条公益诉讼线索,其中立案2件。
■多种调查方式探索推进公益诉讼办案工作
“我们通过实地走访调查、无人机拍摄取证等多种方式发现,在屯昌县各镇的生猪养殖场走访中都发现普遍存在治污排污设施不达标、设计不合理、损坏及没有排污证等情况。”屯昌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屯城镇屯昌黑猪大东、水口养殖场、屯昌中建鑫牧源养殖场及新兴等镇养殖场,养殖的废弃物流入河沟中,造成河道水体变黑,小河沟中的鱼虾几乎绝迹,养殖场的臭气污染也比较严重,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生活,群众对养殖场污染环境意见很大。
针对这一情况,屯昌检察院立即对县生态环境保护局不当履职行为提出了检察建议书,该局对污染的养殖场进行处罚并责令对排污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达到环保的排污标准后才重新养殖生猪。同时加强宣传教育,让广大养殖户树立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生态养殖,环保养殖”为原则,实现农业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切实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污染。
屯昌检察院干警在走访中发现,一些人擅自在南吕镇大罗村委会的基本农田内非法取土,现场留有多处挖机挖掘及运土车辆运输作业的痕迹,检察机关立即组织开展调查。
经走访相关单位和附近村民了解到基本信息,确定基本农田被偷挖的事实后,县检察院与屯昌县执法局和国土局再次展开调查,运用专业设备,聘请专业人员对被挖掘的基本农田进行现场勘验调查。经确认,被挖掘的土地面积为4205.15平方米,其中基本农田为3207.28平方米,三级保护林地为997.87平方米,挖掘平均深度约为1米左右,被挖掘土方约为2000立方米。基本农田原耕作层遭受严重破坏,现已无法耕种,严重影响群众进行农业生产。
在检察机关调查期间,该地非法取土的行为仍然持续存在。对于责任单位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对土地资源进行保护,致使土地资源特别是基本农田遭受破坏,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对南吕镇人民政府、屯昌县国土资源局、屯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做了诉前检察建议工作,责任单位采取措施拆除郭石村土法熏烤槟榔加工点,下一步将对被破坏的耕地开展复垦工作。
■开展专项工作推动公益诉讼向纵深发展
1年来,屯昌县检察院先后开展“万泉河水清又清”“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守护国土资源建设美好家园”“净空行动”等一系列专项行动,重点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整改。
乌坡屠宰场处于万泉河的上游源头,其违法处置生产废弃物污水存在污染万泉河下游水源隐患,检察机关向县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县环保局已对乌坡屠宰场进行处罚并责令乌坡屠宰场进行全面整改,乌坡屠宰场已清理了屠宰场周边环境及旁边鱼塘里屠宰作业生产废弃物。封死屠宰场向外直排的洞口,升级屠宰场的排污设施。
在南吕镇郭石村委会橡胶林里建设一处四合院式隐蔽的土法熏烤槟榔加工点,该加工点在基本农田控制线范围内,是违法建筑,占用面积600多平方米,严重破坏国有土地资源。一些人在南吕镇大罗村委会第七经济社的基本农田内用挖掘非法取土,挖掘平均深度约为1米左右,被挖掘土方约为2000立方米,造成被挖掘的基本农田原耕作层遭受严重破坏,现已无法耕种,严重影响群众进行农业生产,践踏了基本农田的耕地红线。屯城镇老院沟、南渡江非法采砂案和新兴镇长岭林地未依法更新案已提出检察建议书,责任单位正在履职整改,将进一步对破坏的耕地进行垦复工作。并已收到检察建议回复3件。
开展专项行动过程中,屯昌检察院还充分运用无人机的巡查优势,发现包违建熏烤槟榔加工厂、违规焚烧垃圾点等公益线索,并制止和教育农民焚烧垃圾和秸秆等。
■加强沟通协作
切实形成联动新格局
在办理县农业局、财政局不当履职一案中,屯昌检察院采取与责任单位召开会议、个别约谈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加大追缴被套取资金工作的力度。责任单位对该院提出的检察建议十分重视,加大工作力度。检察干警积极配合责任单位开展追缴工作,多次上门找到程某阳开展释法说理工作,使其认识到不退还非法套取资金将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
在法律震慑和思想教育下,程某阳向县农业局退还非法套取的瓜菜大棚资金72.91万元。县农业局的领导对检察机关开展的公益诉讼工作表示感谢:“如果没有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这笔被套取的国家资金就无法追回。”
多年无法解决老大难题顺利解决,得益于屯昌县检察院加强与多部门间沟通协作。县检察院诉讼监督局加强了与侦监、公诉、控告等条线之间协调配合,在每一个业务条线指定一名联络员,确定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移送方式,探索建立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横向机制,实现信息共享,监督联动。
同时,要求乡镇检察室要转变工作重心,发挥乡镇检察室贴近基层的优势,尽可能多地发现案件线索,参照原自侦部门“侦查一体化机制”,参与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本年度,民行业务条线干警与乡镇检察室干警组成办案组共办案10件。
■开展公益诉讼专项宣传活动
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018年12月5日,屯昌县检察院与其他单位联合在县城百家超市门前开展了主题为“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宪法宣传周设点宣传活动,发放公益诉讼宣传手册350余份。
为进一步提升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认知度,增强人民群众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制意识,扩宽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渠道。
2018年6月22日,屯昌县检察院联合省检一分院在县城万佳源购物广场开展主题为“检察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公益诉讼举报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接访等多种形式,向群众介绍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法律依据、监督范围以及提供线索的奖励机制等相关知识,同时认真倾听和热情解答了人民群众疑问,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激发人民群众参与公益诉讼的积极性。
屯昌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认知度,增强人民群众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法治意识,扩宽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渠道。同时设立公益诉讼宣传栏。为了保障公益诉讼的宣传效果,扩大群众的参与度,本院在8个乡镇的人流密集区域设立固定宣传栏,印制了公益诉讼相关宣传贴画,内容涵盖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职能任务、受案范围、办案程序、奖励办法和举报途径等,向广大人民群众全面介绍公益诉讼工作,增强人民群众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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