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
海南> 屯昌新闻> 正文

屯昌法院发出首份律师调查令律师持令调取相关证据

法制时报 2018-07-10 10:41

本报讯(记者蒙职宇通讯员王进王庆祥)近日,屯昌县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发出首份律师调查令,代理律师根据调查令顺利调取了相关证据。

据了解,在该院民庭受理的黄某某、陈某某诉江西某汽运有限公司、琼海市某某发展公司、某某保险公司海南分公司、中国某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江西某汽运有限公司以无法自行收集证据为由,向屯昌县人民法院申请签发调查令,以便向屯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调取相关证据。经该院承办法官严格审批后,向当事人的代理律师签发了首份调查令,赋予代理律师向有关单位调取涉案相关证据的权利,律师持调查令顺利调取了所需要的证据,收到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当事人及律师的好评。

该案的承办法官介绍,律师调查令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相关证据,履行相应举证责任,经申请并获人民法院批准,由法院签发给当事人的诉讼代理律师,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收集与案件相关的特定证据的法律文书。其主要作用在于可提高法院和律师取证效率,实现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同时有利于保障律师调查取证的权利,便于法院依法对案件作出公正裁决。

据悉,屯昌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推行律师调查令制度,意在增强当事人的举证能力,提高司法调查效率,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

SSI ļʱ
SSI ļʱ
相关新闻
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