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公告
黄四茗、周海平、李小凤、黄圣亮、黄山洪、王莉、吴宁宁、王林等人:
由于你没有实际使用东新农场公司南林分公司(原国营南林农场)深河队相关地块,却向我司申请土地指界并签订合同,侵犯了我司的合法权益。为加强农业用地管理,规划开发现代农业项目,我司依法决定解除2017年7月1日与你签订的农业用地承包合同。鉴于解除合同的律师函无法送达你,特此公告。请你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天内,自行联系我司办理合同解除手续,逾期后果自负。
(联系人:陈先生,电话:13379937339)
海南农垦东新农场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5日
新闻推荐
本报报道引起广泛关注,省教育厅介入了解情况,目前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以“县管校聘”解决师资失衡问题
□记者刘兵本报讯万宁兴隆的小学存在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本报10月21日的报道《万宁兴隆四小副科“缺师”》引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