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旬男厕所内猥亵10岁女童 嫌犯已被刑拘
□记者廖自如通讯员王雷
本报讯10月22日晚,万宁一男子把一名小女孩引到厕所里进行猥亵,万宁警方接到报警后连夜展开调查,依法对该男子进行刑事拘留。
10月22日22时许,万宁市公安局万城派出所接到一女士报警称,其10岁女儿苏某在某单位一楼厕所内被人猥亵。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调查。经查,当天一名叫章某宁的男子假借要求帮助冲洗厕所,把苏某引到厕所里,关门后对苏某猥亵约一分多钟,在苏某的央求下,章某宁才停止猥亵行为。
当天晚上,万城派出所民警依法传唤章某宁到派出所审查。经审讯,章某宁(男,56岁,万宁市长丰镇东和居委会人)如实交代了其猥亵苏某的涉嫌犯罪行为。目前,章某宁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办理中。
新闻推荐
南国都市报10月21日讯(记者梁振文通讯员张中良齐晓红)“老黄厉害,既有耐心,解决问题也有一套。”谈起中铁二十五局集团万宁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