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法院判退一赔三 二审发回重审
新闻追踪《花90万元装修房子天然大理石变成人造材料海南一装修公司“偷梁换柱”》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9月1日讯(记者陈栋)业主李某起诉海南一装饰公司,认为其违约擅自更换定制的电视背景艺术大理石画,还在装修楼梯踏步、窗台时使用人造材料冒充天然大理石。万宁法院一审判令装饰公司及其业务经理退还李某支付的电视背景大理石画款项16万元和天然大理石款项26万元,并支付3倍的赔偿金,共计退赔168万余元。近日,海南一中院公开审理此案后作出二审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六旬女士李某退休后在万宁兴隆买了一套房子。2018年1月,经海南铭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下称铭某公司)业务经理龚某促成,李某与该公司签订装修合同,装修造价90万元,约定楼梯踏步、窗台的大理石为天然大理石。房屋装完后,李某发现价值16万元的“电视背景艺术大理石画”与选定的不一样。她起诉对方前将家中大理石送交北京北大宝石鉴定中心,确认送检“天然大理石”是人造材料。
一审判决后,原告李某与被告铭某公司及龚某均提出上诉。海南一中院认为,仅以照片判断涉案“大理石画”异样依据不充分;此外,楼梯、窗台使用天然大理石装修系双方合意,一审认定使用天然大理石装修部分的款项为261133元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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