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16万肥料款拒不偿还 一被执行人被万宁法院司法拘留15日
本报讯(记者孙新武杨晓晖通讯员谭碧莹)11月20日,万宁市人民法院对一起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案件进行强制执行,对被执行人李某明采取强制措施。
据了解,被执行人李某明种植菠萝期间,向申请人陈某昌购买肥料,拖欠肥料款共计16万元。陈某昌到万宁法院起诉,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对陈某昌与李某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意见,约定分4期还清肥料款。调解书生效后,李某明未按照调解协议履行。陈某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冻结了李某明的银行账户并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措施。被执行人李某明表示其种植的菠萝5月收获,收获后才有钱还拖欠款项,再次要求法院主持和解。在签订和解协议前,执行法官多次强调,和解协议签订后必须如期履行,若未如期履行将承担的法律后果。
和解协议签订后,李某明仍未按要求履行和解协议,陈某昌向万宁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案件恢复执行后,经法院传票传唤,被执行人李某明拒不到案。11月20日,执行法官强制传唤李某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
新闻推荐
□通讯员王雷记者廖自如本报讯近日,万宁市公安局便衣大队民警连续蹲守6个小时,破获一起电动车被盗案,抓获嫌疑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