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庭审中突发心脏病万宁法院承办法官妥善处置
7月4日10时,万宁法院兴隆法庭在开庭审理1起排除妨害纠纷案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意见产生重大分歧,争论激烈,承办法官多次制止、警告、训诫,但被告钟某香始终情绪激动。11时许,钟某香突然手捂心脏,倒地昏迷。钟某香女儿试图让钟某香吞服治疗药物,但钟某香因为昏迷无法服用,钟某香女儿大声疾呼,引发群众围观。
承办法官蔡良格立即拨打120,迅速组织法庭干警疏散围观群众。在得知120救护车需要20多分钟才能到场后,承办法官立即把病人先送到兴隆红十字医院救治,使其病情得到控制。120救护车赶到后,法院干警及钟某香家属把钟某香送到了万宁市人民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
据了解,钟某香有心脏病、糖尿病、高血压等病史。法院干警在抢救钟某香的同时,耐心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与此同时,承办法官蔡良格及时向法院领导汇报了有关情况。该院院长吴雄第一时间指派领导班子成员到医院看望当事人安抚其家属。
万宁法院将该事件的处理情况第一时间向省高院、省一中院、万宁市委、市委政法委作了汇报。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凤超作出批示:“万宁法院及时处置法庭上突发事件很及时、很到位!对蔡良格同志给予表扬!希望全省各院都以此事件为契机,加强法庭应急处置能力训练,并完善必要的工作机制,注重基础保障建设,有效防控类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