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抽检3类产品29批次食品 一批次样品不合格
本报讯(记者吕书圣)4月28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近期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豆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共3类产品29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食品为万宁长丰家家旺超市销售的鸡蛋被检出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的抗菌兽药氟苯尼考。
据了解,此次抽检3类产品29批次中,抽检食用农产品1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4批次;抽检豆制品1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批次,全部合格。不合格的1批次食用农产品为万宁长丰家家旺超市销售的鸡蛋被检出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的抗菌兽药氟苯尼考。氟苯尼考为广谱抗菌药物,是动物专用抗菌药,一般由饲料添加或者畜禽疾病治疗导致残留积累在畜禽体内。《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规定,该类药物在鸡蛋中不得检出。长期摄入氟苯尼考超标的禽蛋会对人体造成危害。
据介绍,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万宁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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