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猴闯民居抓小鸡 获村民救助,万宁森警悉心照料并放归大自然
本报讯(记者张英)5月7日,记者从万宁市森林公安局获悉,该局近日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并于5月6日放归大自然。
据了解,3月5日,万宁市万城镇村民崔某将一只幼猴送到万宁市森林公安局,请求民警救助这只幼猴。
崔某送来的这只幼猴,不知道从何处跑到崔某家中抓小鸡吃,崔某在万城镇辖区看到过万宁市森林公安局开展的有关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的活动,意识跑到家中觅食的幼猴是国家级保护动物,于是将这只幼猴交给万宁市森林公安局,希望公安民警能给这只幼猴找到一个适合生存的地方。值班民警现场认真做好幼猴接收工作,经仔细观察,这只幼猴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在该局负责人安排下,由办公室悉心照料。经过2个月的观察、照料,未发现幼猴有临床异样。5月6日,民警将这只幼猴送往海南陵水黎族自治县南湾省级自然保护区进行救助,放归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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