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小组长纠集村民阻挠“村村通”工程施工 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见习记者吴佳穗
本报讯文昌市文城镇名门村委会乌鸡池下村村民小组小组长陈某存,纠集20多名村民,阻挠省交通运输厅“村村通”工程项目施工。近日,海南一中院二审审理该案,被告人陈某存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纠集村民阻挠“村村通”工程施工
2019年6月2日上午8时许,陈某存在文昌市文城镇迈号办事处附近喝早茶时,通过“乌鸡塘下村成员群”的微信群了解到××村段正在修路的消息后,立即骑摩托车赶至××村施工现场。陈某存看到现场正在施工的搅拌车后便爬上搅拌车,以施工项目占用其村落集体土地为由让司机立刻停工,随后组织陆续到场的乌鸡池下村村民20余人一起阻拦海南金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法施工。闻讯到场的名门村委会及文城镇等领导多次对其进行劝阻,其仍以施工项目用地为其村落集体土地为由,不听劝阻执意继续阻拦施工,后被文昌市公安局民警传唤至迈号派出所接受调查。
当午16时许,陈某存在迈号派出所做完笔录离开派出所后,在“乌鸡塘下村成员群”中发送“大家明天都出来,坚决不让他们施工”的语音消息,煽动村民闹事。
2019年6月3日早上6时许,陈某存在“乌鸡塘下村成员群”中继续发送鼓动村民出来阻拦施工的语音信息,其还指示乌鸡池下村出纳陈某甲到迈号取钱发给参与阻拦施工的村民,以提高村民参与阻拦施工的积极性。陈某存在喝早茶期间接到××村仍在施工修路的消息后,又立即开车赶至施工现场并将他的黑色轿车停在施工路段,以阻拦搅拌车通行。
在看到到场阻拦施工的村民人数不多时,陈某存又在“乌鸡塘下村成员群”中发送语音消息,纠集约20余名村民到场阻拦施工。村民到场后,陈某存就组织村民通过阻挡工人干活、在施工道路站立,用摩托车、电动车阻拦工程车进场等方式阻拦工程队施工,并有计划地在微信群中发布消息,指挥在现场时间较久的村民先回去休息,换一下批村民到场。
致混凝土无法使用,损失3万余元
2019年6月2日至3日,因陈某存带领乌鸡池下村村民连续阻拦施工两天,致使海南金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福田村入口段工程被迫停工,严重影响了工程的进度。6月2日阻工时间长达4个小时,6月3日阻工时间长达6个小时,致使搅拌车内混凝土因滞留时间过长而无法使用,给海南金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经鉴定:滞留后损失的混凝土的直接损失价值共计人民币30720元。
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获刑3年
文昌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陈某存煽动、纠集、组织村民20余人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生产无法进行,造成严重直接损失30720元,其行为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故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陈某存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海南一中院二审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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