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不幸过世,房产如何继承?
文昌韩女士问:丈夫在和我结婚前,以个人名义买了一套商品房,首付是他个人积蓄,贷款我们婚后共同负担。现在丈夫过世,公婆提出房子首付是他们出的,他们应该得一半产权,但没有证据。我觉得婚后我们共同还贷,如果我和孩子只得一半产权,对我不公平。请问,该房屋应当如何继承?
答复:该房屋是你丈夫的婚前个人财产,如他过世前未留下遗嘱,公婆也无证据证明首付款系他们支付,那该房屋扣除你参与还贷的金额后,剩余部分可作为你丈夫的遗产,依法由你的公公、婆婆、你本人及儿子继承,而你参与还贷的金额则应当返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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