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检方警方探索建立刑案捕前协商机制明确检察机关对重特大案提前介入
本报讯(记者李传敏通讯员王梅茜)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近日多次与琼中县公安局、琼中县森林公安、五指山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安局、黎母山林区森林公安局召开会议探讨联合建立捕前协商机制。
会议通报了近年来检察机关办理的审查逮捕和不起诉案件的调研情况,并以近年来琼中县内发生的案件为例对案件的定性、证据的收集与固定等问题进行评析、讨论。检警双方就刑事案件捕前协商机制、逮捕必要性说明等问题开展交流探讨并达成共识。
会议明确建立捕前协商机制,让案件在进入审查逮捕阶段以前,通过有效沟通指导公安机关有针对性地收集、调取有罪及无罪的证据,同时强化对公安机关的侦查监督,防止关键证据缺失影响案件判定。明确检察机关对重特大案件实行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人员全面、规范地收集、固定证据,切实提高办案质量。
该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刑事案件捕前协商、逮捕必要性说明的实施办法》,旨在从源头上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或者违反法律程序的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程序,提高司法机关的办案效率,真正实现检警双方的协作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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