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出售一株花梨树 两名男子受审
□见习记者吴佳穗通讯员卢音
本报讯3月17日上午,三亚中院环资庭法官赶赴五指山市看守所,顺利开庭审理了男子王某儒、王某光涉嫌犯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一案,将择日作出判决。
2月14日,三亚中院受理了被告人王某儒、王某光涉嫌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一案。公诉机关诉称,2019年4月,被告人王某儒在未经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法律规定的部门批准,未获得出售许可和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经被告人王某光介绍,以9000元的价格擅自将位于五指山市毛阳镇自家橡胶林地里的一株海南黄花梨树出售给王某、和某荣二人(另案处理),并由二人雇人挖掘采伐了该株黄花梨树。王某光收取二人介绍费500元。
经鉴定,该株被砍伐的海南黄花梨树属于国家二级保护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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