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山法院审结一起继承遗产纠纷案 判决说理弥合撕裂的亲情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杨春梅通讯员刘璐王烁)近日,五指山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孙子告爷爷奶奶要求分割死亡的父亲朱某遗产的案件。经过法官耐心细致地辩法晰理、亲情感化,爷爷、奶奶和孙子之间的矛盾逐渐化解,双方重归于好,撕裂的亲情得到有效弥合。
据了解,被继承人朱某与妻子于2015年经法院调解离婚,未成年儿子跟随前妻,朱某承担每月1000元抚养费,其遗产有一处房产及职业年金、基本养老保险。另查明,被继承人朱某的父母,在农村有自建房,共生育子女6人,除被继承人外,其余均健在。
承办法官认为,由于被继承人朱某并没有立书面遗嘱,因而适用法定继承。但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不是单纯以婚姻和血缘关系为根据,而是同时考虑继承人与被继承人血缘关系的远近,共同生活的密切程度以及在经济上相互依赖等状况。从涉诉房产的性质、原告现居住条件、原告法定代理人自愿偿还的能力、两被告的偿还能力、现居住条件以及两被告多子女的情况来看,综合评定房子判决给原告更符合被继承人的心愿和现实意义。
法官从维护亲情、尊重逝者意愿、关爱未成年人成长等角度考虑,最终判决遗产房子由孙子继承,遗产职业年金、基本养老保险由孙子和爷爷奶奶各享有三分之一的继承权。判决后,爷爷奶奶并未提出上诉,默认了法官调解时的劝说,孙子也提出想要放弃抚恤金,相当于给予爷爷奶奶物质补偿。双方当事人关系趋于缓和。
该案的圆满解决不仅保护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而且还发扬了家庭成员之间要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让家庭成员的心结和矛盾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得以化解。此案在判决说理中体现了法治社会的人文关怀,做到了以案释法,对社会起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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