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人侵占邻居土地6年拒不归还 昌江法院组织协商,双方和解
本报讯近日,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骨头案”。执行法官通过劝说督促和强制执行相结合的方式,最终使得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执行人符某忠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将侵占6年的土地交还给申请人符某,符某补偿符某忠地上作物损失共1.5万元,这场历时6年的土地纠纷终于化解。
记者刘柯娜通讯员林小映龙伟任向华
八旬老人侵占同村村民1亩地种植作物不肯还
被执行人符某忠和申请人符某二人系昌江七叉镇同村村民。2012年起,符某忠在该村某坡地上种植橡胶、香蕉等作物。符某根据其持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林权证,认为符某忠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双方对此争执不下,后符某将符某忠诉至昌江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被告符某忠停止侵害、排除妨害、退还非法侵占的1亩坡地。2013年,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符某忠自动清除该地上作物后,将土地返还给原告符某。后符某忠不服判决,向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4年,省二中院经审理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然而符某忠仍未履行法律义务,符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符某忠态度强硬,坚决不肯退出所侵占的土地。
考虑到符某忠年逾八旬,身体状况不是很好,且该案件涉及到邻里关系,如果案件强制执行可能会造成矛盾激化,引发恶性事件。执行法官决定尽力争取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解决该起矛盾纠纷。2014至2018年期间,执行干警多次往返七叉镇,通过联动村委会、镇政府等力量给符某忠及其家人做思想工作,动员符某忠主动履行义务,但符某忠仍拒不履行。
因符某忠长时间未履行法律义务,申请人符某多次要求强制执行,拿回被侵占的土地。为坚决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昌江法院决定2018年底如期兑现基本解决执行难庄严承诺。因此,昌江法院领导多次到该案现场进行评估,一方面和符某忠家属进行交心沟通,不放弃争取和解的机会。另一方面,昌江法院也向符某忠发出最后通告,如果符某忠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法院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因符某忠一直劝说不下,昌江法院决定2018年12月28日进行强制清场,将土地交付给申请人。
法院强制执行前夕,双方握手言和
12月25日,执行干警将该案的土地进行现场丈量,并对地上附着物一一做好标记,为强制清场提前做好准备。没想到,12月26日,被执行人符某忠的儿子及女婿主动来到法院,向执行法官表示,他们愿意和申请人和解,退还土地,但因地上有其种植的作物,希望能得到适当补偿。
12月27日,昌江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庄仿元和执行实施组负责人包允贤带领执行干警再次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经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符某向符某忠补偿1.5万元经济损失,符某忠将土地交还,双方握手言和。当听闻申请人符某需要帮助清理地上附着物时,庄仿元副院长立马带领执行干警将种在该地的香蕉、花梨树苗等作物全部清理完毕,当场将土地交付给符某。至此,该土地纠纷执行难案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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