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进散装无标识猪肉 澄迈一火锅店被罚10万元
□记者韩建东
本报讯6月28日,澄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购进散装无标识猪肉的澄迈金江京涮坊火锅店给予10.55万元的罚款。
5月2日,该局执法人员对金江京涮坊火锅店进行检查,发现有散装无标识的15.98斤猪脑、9.8斤排骨、39.2斤五花肉、19.4斤梅花肉。该店当场无法提供上述散装无标识肉品的供货商的相关证明。
6月28日,该局依法对京涮坊火锅店处以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罚款人民币10.55万元。
新闻推荐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徐明锋)7月2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澄迈县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澄迈金江京涮坊火锅店经营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