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道上私建厨房 多次劝导仍未履行拆除义务,省二中院强执拆除
本报讯(记者陈敏通讯员孙大伟)近日,省二中院组织专项执行行动,依法强制拆除被执行人私建在邻居出行通道上的厨房,保护申请执行人相邻权权益。
申请执行人黄某祥、黄某石与被执行人李某女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经一审、二审、再审,法院判决李某女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拆除厨房,为黄某祥、黄某石提供一条1.5米宽的通道。判决生效后,李某女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拆除义务,黄某祥、黄某石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执行法官多次上门与李某女进行法律释明、在其身故后又多次劝导家属自觉履行拆除义务无果后,法院决定采取强制执行。
涉案厨房位于儋州市某镇某村,相邻房屋建筑较密集,空间狭小。在执行指挥中心下达强制执行的指令后,执行法官现场指挥施工人员清空登记厨房内存放的物品,拆除厨房。经过3个多小时施工,强制拆除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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