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租房,公司人去楼空“高收低租”“长收短付”海口部分住房租赁托管企业玩套路租房的雷 房东租客别踩着了
将地下室当客房出租、租约没到期房东涨租金、房东随意进出出租屋……这些都是租房过程中最常见的问题。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发布《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发布后,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9月1日,海口市住建局发布房屋租赁风险提示,租客们除了要谨慎选择中介机构外,同时要求租客们认真确认租金价格、谨慎选择租金支付方式、注意合同文本事项、及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合法维护自身权益等六大注意事项。
连日来,记者走访海口房屋租赁市场了解到,长租公寓运营商“抢滩”海口市场,但部分住房租赁托管企业“爆雷”“跑路”等事件仍不时出现,房屋租赁市场亟待规范。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记者易帆
案例
托管公司收钱“跑路”房东家具还变了样
近日,海口市民姚女士遇到件糟心事。去年8月,她将自己的新房委托给海蓝置家地产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托管出租,根据合同约定,托管期限为两年,每月2800元租金,一季度一付。可是,从今年6月份开始,这家托管公司就一直未向姚女士支付房租。该公司负责人向姚女士发来“破产通知”,通知称,由于公司经营不善,当下公司经营困难,决定申请破产,同时会妥善处理租客和业主的租金问题。
“按照合同,公司还有一年的租金没有给我,现在一直联系不上人了。”姚女士说,无奈之下,她选择了报警。在警方协调下,公司负责张某同意支付剩余两个月的房租。但很快,张某电话再次失联。姚女士称,房子里的餐桌、椅子和床等家具被更换了,原先的家具不知去向。而她向租客了解到,租客并没有更换家具,而是入住的时候,就是现在的家具。
记者了解到,租客向托管公司支付房租是一年一付(每月2350元),而托管公司则以每个季度向姚女士支付房租,(每月2800元)。“这就说明公司就是高收低租,收取大量现金后跑路了。”姚女士说。
由于该公司负责人张某电话一直无人接听,采访当天,记者来到该公司注册地址海悦国际b栋了解情况,却看到人去楼空,无人办公。
现象
“高收低租”“长收短付”成常态一旦资金断裂容易“爆雷”
一位房产中介工作人员坦言,目前“高收低租”“长收短付”几乎成了房屋租赁中介的业内常态,中介托管公司先以高价从房东手中收房屋,再以相对较低,甚至比房东租金还少的价格出租给房客。
例如,一间房源,租赁中介或托管公司给房东的月租金是3000元,而租给租客却只收2500元,前提是要租客一次性支付半年或者一年以上的房租,中介再按季或月将租金付给房东。这么一来,除了利用时间差维持资金链运转,住房租赁企业还能积累较多的资金进行扩张。“高收低租、长收短付在公司资金链不断裂的情况下是可以维持的,一旦出现现金流吃紧,很容易出现卷钱跑路。”该工作人员说。
前不久,海口市民林女士通过中介租下了红城湖路的一套房子,中介公司提出年付1730/月,半年付1900元/月,对比之下,林女士选择了价格更优惠的年付,此外还缴纳了3000元作为房屋内设施设备押金,可交钱后5个月,竟有人上门要求她腾房,称这房子到期了,多次交涉下托管公司才退还押金和剩余房租。
记者了解到,高收低租”“长收短付”的现象并不少见,租户或房东“踩雷”“掉坑”的现象并不少,而往往遇到这样的纠纷,维权之路并不容易。
律师
中介一旦卷钱跑路打官司维权,执行有难度
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陈建律师认为,房屋租赁过程中遇到合法权益受侵害,房东或是租客都可以进行诉讼权利主张,房客有权利向公司进行主张,哪怕公司跑路,缺席审理,也是可以拿到法院的判决,去申请执行。对房东来讲,如果和租赁托管公司解除了委托管理合同,是有权利来收回这个房产的。
陈建律师表示,在长租房签约时,房东和租客都通过委托租赁托管公司签约,双方没有直接的沟通和接触,而中间环节租赁平台一旦“爆雷”,对房东和租客双方都会造成损失。而将损失减到最小的途径,是双方之间先达成一个相对来说都能接受的和解方案,再来追究租赁平台的违约责任。而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权,存在司法程序时间成本长,对于一些跑路的公司,案件申请执行也有难度。
名词解释
所谓“高收低租”指的是房屋托管公司以高价从产权人手里租房,再以低价转租给实际承租人,这种经营模式违背了市场规律难以持续。
什么是“长收短付”呢?举个例子,托管公司一次性向租客收取一年的租金,然后再逐月或按季度向产权人支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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