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试验区 “证照分离”试点昨启动
本报讯昨日起,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有效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试点正式启动。
“证照”是企业进入市场的两把“钥匙”,“证”指的是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照”即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12月1日起,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以下统称中央层面设定)的523项涉企(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和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设定(以下统称地方层面设定)的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记者韩建东
“证照分离”管理方式
1直接取消审批。取消审批后,企业持有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
2审批改为备案。按照“多证合一”的要求,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一并办理备案,由市场监管部门将采集的备案信息推送至有关主管部门;确需到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的,要简化备案要素,明确完成备案手续的条件,原则上实现当场办结;企业备案后,有关主管部门要依法实施有效监管。
3实行告知承诺。对确需保留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企业就符合经营许可条件作出承诺,有关主管部门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行为,有效防范风险的,实行告知承诺。
4优化审批服务。对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不具备取消审批或实行告知承诺条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应当采取下放审批权限、压减审批要件和环节、延长或取消有效期限、公布总量控制条件和存量情况等措施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办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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