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安机关“七个一律”严查摩托车违法行为 超员载人一律就地卸客依法处罚
本报讯(记者张英李成沿通讯员周平虎)为预防交通事故,创建安全畅通有序道路交通环境,近日,省公安厅部署全省公安机关自8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省范围开展为期5个月的摩托车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
据介绍,集中整治期间,各地公安机关执行严重违法顶格处罚,凡是摩托车超员载人的,一律就地卸客并依法处罚;凡是驾乘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的,一律当场整改,违法行为未消除的,不得放行;凡是查获未注册登记、逾期未检验的摩托车,一律查扣摩托车,并责令摩托车所有人(管理人)限期办理相关登记、检验业务;凡是查获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一律依法收缴并送交回收企业强制报废;凡是再次饮酒后驾驶摩托车的,一律行政拘留;凡是醉酒或再次饮酒驾驶摩托车、酒后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一律吊销驾驶证,并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凡是涉嫌被盗抢摩托车,一律移交给当地刑侦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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