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
新闻> 社会热点> 正文

追随公交车进站被碾残 乘客未尽注意安全义务,被判自担主要责任

法制时报 2018-12-19 07:48

公交车驶入站台时,总能见到有人贴车追随,可一旦发生剐蹭事故,这责任算谁的?近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这样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作出终审判决。

老汉追随公交车进站被碾残

2017年5月的一天中午,公交车进站后,武汉的牟老汉随车行走,结果不慎摔跌到站台前的公交专用车道内,牟老汉的身体被司机宋师傅驾驶的公交车右后轮碾轧,导致牟老汉左下肢受伤。后经司法鉴定部门鉴定,认定牟老汉受伤的伤残程度为七级。同年6月,交管部门出具事故认定报告,认定在这次事故中,宋师傅和牟老汉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违法过错,事故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双方均无责任。

因索赔未果,牟老汉将司机宋师傅、公交公司和保险公司告到武汉硚口区法院,要求公交公司和保险公司连带赔偿自己各项损失38万余元。

公交公司认为,这起事故中,公交司机宋师傅没有责任,因此不同意赔偿。保险公司则表示,可以在无责范围内赔偿,但要求牟老汉返还前期垫付的医疗费用。

交车司机和乘客都有错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在民事诉讼中,《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有关当事人的行为过错和应承担的事故责任部分,属于交管部门依职权对当事人交通行为的行政评价,交管部门对事故的责任认定,主要依据是当事人在事故中的“过错”,此“过错”等同于交通违法行为,因此,《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的“过错”不等同于侵权责任中的“过错”。侵权责任中的“过错”是指侵害人对其行为及其损害后果所抱的一种心理状态。

在本案中,牟老汉的受伤属于多种因素共同导致的结果。牟老汉自己随车行走不慎摔倒,未尽到注意安全的义务,是致使自己受伤的主要原因,因此自己要承担主要责任。司机宋师傅在驾驶公交车辆进站时,没有注意观察周边行驶环境,是致使牟老汉受伤的次要原因,因此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鉴于宋师傅在事故中属于履行职务行为,故宋师傅的赔偿责任应当由公交公司承担。

据此,法院综合案情后一审判令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限额内共计赔偿牟老汉17.56万元,公交公司赔偿牟老汉1440元。法院宣判后,牟老汉和保险公司上诉至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制)

新闻推荐

小区跷跷板割伤幼童 小区物业公司未尽到安全管理维修义务被判担责7成赔偿

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4岁幼童何某在沭阳某小区玩跷跷板时,手指被割伤。何某家人和小区物业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起诉到法...

SSI ļʱ
SSI ļʱ
相关新闻
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