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城郊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一起国家工作人员涉嫌受贿案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上千万元
本报讯(记者吴英印通讯员赵睿)近日,三亚城郊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国家工作人员涉嫌受贿案件,三亚市纪委监委、吉阳区纪委监委代表现场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至2011年间,被告人李某利用担任某规划建设局、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在某巴项目、某山项目、某岛项目群项目提高容积率、规划审批等方面为王某、张某、范某提供帮助,分别收受王某人民币80万元,张某人民币30万元,范某人民币499万元、港币500万元。上述款项折合人民币共计10238400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主审法官郑怀全主持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并充分听取了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确保审判依法公开公平公正。该案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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