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缴费标准280元 开始集中征缴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9月1日讯(记者汪慧)记者从省税务局获悉,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9月1日起集中征缴,征缴期为9月1日至12月30日,缴费标准为280元,逾期原则上不再征收。
征缴对象
具有海南省户籍,未纳入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人员;不能足额享受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且确无能力补缴的退休人员;具有海南省学籍的大、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在校(园)生(含港澳台及外籍大学生);已经取得海南省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省户籍非从业人员;已经取得海南省居住证,未纳入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外籍人员;服刑人员(包括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符合相关规定的其他人员。
缴费方式
使用银联云闪付/微信/支付宝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二维码;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微信公众号→金融→城乡医保缴费;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手机APP→生活→生活缴费→城乡医保缴费;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个人网上银行→生活服务→城乡医保缴费;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自动取款机(ATM)/存取款一体机(CRS)缴费→银行卡缴费;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自动取款机(ATM)/存取款体机(CRS)缴费→扫码缴费→使用银联云闪付/微信/支付宝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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